日期:2016-08-31 08:43
(原標題:明天起朋友圈微博轉發廣告將擔責 軟文必須標明)
朋友圈已經被各種泛濫的微商占領?迫于情面朋友圈隨手轉發廣告?從9月1日起,由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將正式生效,明確要求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位置標明廣告,付費搜索廣告應當與自然搜索結果明顯區分。網紅、明星的微博、微信等自媒體發布商業廣告,也要顯著標明廣告。要特別注意的是,個人在朋友圈、微博等轉發廣告也要擔責。
付費搜索、軟文必須標明廣告
付費搜索跟正常的搜索結果混雜在一起,就像披著羊皮的狼,讓不少消費者難以辨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