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11 07:52
發生所可能遭受的損失。王嶸表示,在實際中遇到過一些產品,所承包的風險事故發生概率極低,甚至為零;有的保險產品只是簡單考慮公司的創收效益,并沒有滿足保險需求;還有的產品只是嫁接或迎合與某一互聯網交易場景進行牽強地包裝設計。對于這些產品,在出合規意見的時候應建議摒棄這樣的產品。
第二個原則是保險并非萬能,不可保風險不應成為產品的創新點。雖然風險無處不在,但并非所有的風險均可以通過保險進行轉移。對于創新類的產品,要更多地判斷風險的性質,如股票投資損失風險、博彩類風險、P2P類平臺承諾投資收益的投資風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