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06 10:14
本報青島1月4日電(記者丁先明)從今年元旦開始,市民舉報環境污染違法行為,獎金不再設置上限,舉報人可獲罰款總額20%的獎勵。記者日前從山東省即墨市環保局獲悉,即墨市財政為此專門撥出500萬元資金,用于先期獎勵舉報環境污染的市民,借此調動全社會力量,督促每個企業提高環保意識。
即墨市環保局法制科科長董安恩告訴記者,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在許多城市實施過,效果很明顯。噪聲污染、大氣污染以及水污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市民群體,而市民又能提供極為有效的信息,幫助執法部門去發現解決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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