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17 17:03
印件并加蓋保管部門印章);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二、外國公民:
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所在國當地司法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經過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構認證,再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證明材料中的本人信息須和本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保持一致(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翻譯機構的全文同等格式中文譯本(包括當事人的情況、公證機關的說明、外交部的認證、人名、地名、簽字、印章等所有外文內容),并加蓋翻譯機構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