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30 16:49
全面實施
光明日報北京8月29日電(記者姚曉丹)教育部日前印發《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要求,嚴防學歷造假。《辦法》將于9月1日全面實施。
學籍學歷電子注冊是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高等學校(含具有頒發國家承認學歷文憑資格的公辦、民辦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開放大學)和經批準承擔培養研究生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按國家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歷教育學生取得的學籍、獲得的學歷證書(含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獲得的畢業證書)進行在線審核、電子標注、數據備案和網上查詢的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