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7 17:05
于15年。
此外,2015年1月1日起新參保人員,因個人原因間斷繳費,到年滿60周歲時繳費還不足15年的參保人,須延期并逐年繳費,直到滿足按月領取待遇條件為止。
計發標準
與職保現行標準統一
此次,《通知》還明確了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發系數相同,如果參保人在領取養老待遇前或待遇后不幸去世,個人賬戶資金余額還可以依法繼承。
轉移接續
居民轉職工繳費年限不合并
據介紹,新政實施后,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如果在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