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02 15:03
《細則》出臺之前,這個比例是5%。
此外,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也不得低于3%;這其中,企業在廣東省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兩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除了投入,高新技術企業還必須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同時,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且具有一定的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及規范的財務管理,已設立研究開發費輔助核算賬或專賬。
部分地市為了扶持企業順利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