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0-26 08:14
體年底需要向稅務機關自行報稅吧。
那么,官方是否有將年收入12萬元定義為高收入呢?筆者查到了國家稅務總局于2010年5月份下發的一份名為《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10]54號) 。該通知強調,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是納稅人的法定義務,是加強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
應該說,這是目前可查的權威部門唯一一句將12萬元以上納稅人與高收入二者相聯系的表述。那么,這是否就表明官方所認定的高收入群體就是12萬元以上納稅人呢?似乎有些模棱兩可。
其實,關于個稅改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