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0-24 02:05
顯示,每年的1月1日3月31日,年所得超過12萬元個人要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然而,對于12萬元的設置標準,并不能達到個稅調節高收入,緩解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
對于普通薪酬階層人士來說,個稅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以后,其稅負支出減少了幾十元,同等條件下,高薪酬人群的減稅效果卻有幾百元。對此,上述稅務系統人士認為,在短期和中期階段,要實現從個人到家庭為單位的申報納稅,并實施調整稅率結構,促進稅制公平。
減稅已成共識
稅負問題一直廣受關注。前國稅總局副局長許善達曾公開稱,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