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0-23 09:42
,其余5家上市公司分別存在重組標的企業涉嫌欺詐發行、虛構營業收入與利潤;涉嫌在進行收購的相關披露文件中未披露重大債務和對外擔保事項,或未如實披露重組申報審核期間發生的重大事項;涉嫌虛構其境外子公司的業務及高額無形資產,沖銷母公司巨額財務虧損;涉嫌通過虛構應付款項或虛增其他應收款項抵銷業績下滑,進行財務欺詐等事項。
解讀
違規根源在公司治理存缺陷
張曉軍表示,發行人、上市公司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背后,往往隱藏著不法關聯交易、違規資金占用、惡性利益輸送等嚴重違法犯罪線索,違規披露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