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0-16 08:49
易資金來源監管聯合工作小組,監管土地交易資金。
《意見》規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銀行貸款、信托資金、資本市場融資、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等不得用于繳付土地競買保證金、定金及后續土地出讓價款。競買人在申請參加土地招拍掛活動時,應承諾資金來源為合規的自有資金。違反規定的,取消競買或競得資格,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三年內不得參加上海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出讓活動。
房地產企業拍地的資金主要有兩類來源:一類是來自于集團公司直接給的資金,集團公司又可以通過發債、定增等獲得資金;另一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