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0-12 08:25
執行積分落戶的城市,在落戶條件方面,大城市不允許超過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過3年。
此外,《方案》在對城市設置落戶條件有具體規定的同時,也表示將完善落戶的配套政策。
對于農民進城最擔心部分,農民的三權,《方案》對此進行了明確,規定不得強行要求進城落戶農民轉讓其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或將其作為進城落戶條件。同時,建立健全農村產權流轉市場體系,探索形成農戶對三權的自愿有償退出機制,支持和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但需注意現階段嚴格限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