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0-12 08:18
會信用體系建設,防范道德風險,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防止應由市場主體承擔的責任不合理地轉嫁給政府或其他相關主體。明確政府責任范圍,政府不承擔損失的兜底責任。
降杠桿要把握好穩增長、調結構、防風險的關系,注意防范和化解降杠桿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尊重經濟規律,充分考慮不同類型行業和企業的杠桿特征,分類施策,有扶有控,不搞一刀切,防止一哄而起。
分析人士認為,政府不承擔債務損失的兜底責任,意味著未來剛性兌付可能逐步有序打破,對降低社會融資成本有正面影響。
允許發行優先股、可轉債籌集兼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