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0-02 09:06
加入了一些類增強策略,股票收益互換就是其中一種。
所謂股票收益互換,即基金公司將持倉股票的收益權進行打包,與券商機構簽訂協議,以類固定收益產品的形式賣給券商,產品到期時,券商支付給基金公司一個固定收益。記者了解到,目前比較多的做法是支付3%左右的年化收益率,無論最后盈虧如何,券商機構承擔底倉市值波動風險。
不過,也有由基金管理人支付券商固定收益的做法。格上理財研究員王萌萌告訴記者,有的基金管理人為了將股票波動的風險完全置換出去,會給券商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例如底倉的5%至8%,作為管理人管理該只產品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