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9-29 17:52
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2014年11月12日公布,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時至今日,政策已推行一年多,距離國土部多次提出的要在2016年底完成全國所有市縣發放《不動產證書》的目標,仍有一定距離。
三是統一界定房屋性質。由于歷史遺留原因,現存房改房、福利房、央產房、軍產房、小產權房、經濟適用房、集資房、兩限房等不同類型的房屋,產權性質差別大,稅基不統一。
四是完成房地產稅改革。目前在房地產稅收環節,約有10個稅種,應重新設置建設、交易、保有環節稅賦,避免重復征稅。
五是完成《城鎮住房保障條例》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