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9-23 08:53
公款3800萬元,利用權利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請求中紀委或中紀委督辦山東省紀委對蔡國華展開調查。
欒永泰在舉報信中表示,蔡國華到恒豐銀行工作僅僅一年的時間,除了每月十幾萬工資和年終正常發放的績效工資200多萬以外,在沒通過任何會議(包括股東會、董事會、職代會)研究情況下秘密給他自己發放所謂薪水3800余萬元。
欒永泰稱,恒豐銀行2014年末凈利潤只有70億元,而且是經營業績較差的一年,比2013年業績只增加了3個億元,是恒豐銀行自2009年以來最差的一年,蔡國華自己一次性撈得近3800萬元。如按稅后計算則是7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