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9-23 08:52
用他在銀行辦理的簽約電話號碼、預約驗證碼及交易密碼,撥打交通銀行客服電話預約無卡取現業務,在ATM機上盜取了他的全部存款。
與銀行協商未果后,劉先生將交通銀行訴至法院,要求交通銀行賠償他損失的存款及利息。
一審開庭時,交通銀行答辯認為,劉先生預約手機號碼被復制或盜用,通信運營商對此負有責任;也沒有證據證明銀行方泄露劉先生手機號碼、銀行卡號、查詢密碼、交易密碼等信息,因此劉先生對此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審法院認為,無卡取現業務系一項新興業務,多數人對此并不了解,交通銀行并未告知劉先生此項業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