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30 09:08
要7萬元,就將剩下的兩萬元還給了臧林峰,他是信用社副主任,我們通過他貸的款,他說還給他就行,他再幫我們還到柜臺上,還給我們打了收條,我們就直接把錢還給他了。
鮑言革家屬給記者提供的收條顯示,今收到鮑言革貸款(現(xiàn)金)貳萬元整,收款人臧林峰,落款時間為2013年10月17日。貸款到期后,鮑言革通過信用社柜臺將剩余7萬元貸款還清。
當(dāng)時我們也不知道這兩萬元有沒有還,直到信用社把我們起訴了,才知道臧林峰沒把這兩萬元還給信用社,鮑加付的兒子稱。
鮑言革家屬稱,被起訴后,他們曾拿著臧林峰寫的收條找到南魯鎮(zhèn)信